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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交通事故并不冲突,由于工伤案件处理周期较长,一般在处理完交通事故案件后可以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除了医疗费及误工费不能双赔外,对...
交强险只要有责,就要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有责的限额是: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物损2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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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意见内容一致,职工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亡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其他工伤,除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外部分,应当可以双重赔偿。
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可以都申请,但该交通事故需要被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获得交通肇事相对方的赔偿以后,又因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付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交通事故未获得赔偿部分的比例(即职工自己承担责任部分)承担工伤赔付责任。但是,职工在交通事故和工伤中赔偿得到的赔付总额,不得低于全部工伤待遇;职工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得到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得与工伤待遇相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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