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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就赡养纠纷的原被告的规定如下:“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在婚姻家庭...
这里给你相关的法律规定关于赡养纠纷原告被告之间的问题。《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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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确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原则,所以,管辖不存在问题。乙方私刻公章还债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所欠债务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欠,还债的行为是必须的,你说的情况即便是官司胜诉了债还是要还的,胜败诉意义不大。打官司即使把乙方还债的钱追了回来,法院也不会还给你,而是要清偿债务。
赡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的相关内容。抚养和赡养一样一般会涉及到我国民众的伦理道德,但是法律对此也是有要清晰的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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