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开展收购活动的,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股东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公告收购行为。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是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可以收购。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方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和方式获得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只要公司符合条件,它就可以被收购。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获得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买方一般可以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并获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外国企业收购的程序或渠道不单一,基本上可以概括为间接收购和直接收购。
投资者可以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后第二天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同时抄送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提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履行收购协议。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0年9月2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收购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或者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获得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见,实务中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有三种方式:协议收购、要约收购、集中竞价收购,不同的收购方式其程序上有不同的要求。 我国证券法在收购方式采纳了将公司收购分为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二元说。但是实际上,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在上市公司并购的实务中,协议收购是主要的收购方式,而要约收购则很少见。 作为一种独立的收购方式,依国外法学界的一般观点,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于证券场所之外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达成股份购买协议以谋求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由于协议收购是仅在收购人与目标公司少数大额股东之间的行为,而将大多数中小股东排除在外,这就导致了大多数中小股东在并购中容易陷于被动的局面,难于贯彻公平原则,而且很难监管。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都不支持协议收购的方式,即使在证券市场发达、监管措施较完备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也只是通过判例确定了一些规则,在成文法中是没有关于协议收购的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