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继承遗产立案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遗产的产权证明、清单(如房屋产权证、存单、股权证明); 4、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5、其中一个法定继承人单位(注意:该单位不得与被继承人的单位相同)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表》; 6、继承人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以下其中之一):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骨灰存放证、墓地证、合葬证、火化证并提供死亡时间的证明);有失踪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 7、涉及遗嘱继承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遗嘱;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8、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作出书面弃权声明书,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弃权声明书(弃权声明书); 9、继承人应当全部出席,不能出席的应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10、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 4)亲属关系证明 (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1)出资证明 ( 2)股东名册 (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1、继承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