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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清楚借款合同约定仲裁好吗,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当然可以。在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就是依据章程中的仲裁条款解决与公司治理、股权安排、竞业禁止等有关的纠纷。可以如此约定:“凡因本章程引起的或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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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没有提前签订仲裁协议,是不能仲裁的。 2、《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锅炉买卖过程中,签订了《真空锅炉销售合同》和《真空锅炉安装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由甲公司所在地仲裁或在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供货并安装后,乙公司有一部分尾款没有结清。于是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甲公司所在地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乙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争议,由合同乙方所在地仲裁或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该约定是选择性约定,属于无效约定。本案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乙公司主要经营地在北京市昌平区。所以本案应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故申请将本案移送昌平法院审理。那么,本案应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又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故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但是甲公司与乙公司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同时,约定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在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管辖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该管辖协议应属有效。因此,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仲裁有效。 根据《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以及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和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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