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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工作机构出具的证...
新生儿户口所需资料包括结婚证、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新生儿应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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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三、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受理机构(派出所) 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新生儿上报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如果没有出生证明的,也可以入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新生儿定居的原则,可以和父母一起定居。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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