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
居住证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在XX年1月1日进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现在负责XXXX的职务,负责XXXX的工作。本人在工作期间认真、细心、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奋不懈,工作热情极高,乐于与他人沟通,责任心强,努力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与公司同事之间可以通力合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重视自己的发展和进步,我也热爱这份工作,打算长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因为长期在这个城市居住和工作的原因,也响应了政府的号召,所以特意向公司申请办理居住证,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谢谢!申请人:XXX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需要你在南京办理一个居住证: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申领,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