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愿或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依然能够得以实现,即使担保人有没有实际受益,但只要其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
日前,平谷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担保人平谷某公司因事前不知道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恶意串通骗取担保的行为,故被法院判决其签订的担保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清偿到期债务的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由当事人约定。
债务担保人的具体责任是: 1、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对债务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