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5,258人已浏览
9,378人已浏览
5,8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