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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办理在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
当事人在离婚后,任何一方选择再婚的,都需要携带与其他初婚的人一样的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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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你的丢了离婚证能再办结婚证吗这个问题,需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可以补办 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如果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收养人,其在离婚后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旧存在,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一、解决要求本市居民因种种原由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解决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手续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议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由不能本人解决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解决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手续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解决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议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详情请询问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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