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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
这个答案绝对是肯定的,目前上海第七批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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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原价回购,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设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格,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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