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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咨询办理办理案件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
家属可以书面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代为申请。 咨询只解决寻找律师的问题,通过咨询,了解律师的刑事法律素养、辩护语言技巧等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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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多日前,刘某到江门市看守所给母亲送衣物时,在看守所门口认识了一名男子。这名男子自称在公检法部门人缘很广,可以帮忙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随后,这名男子还与一名自称是“看守所领导”的人热切交谈。刘某信以为真,便上前询问该男子办理取保候审的事情。该男子要求其将6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联名存入银行,刘某与父亲回老家向亲友东拼西凑,筹集了5.5万元,并与该男子联名开了账户,将钱存入银行。之后,该男子以办手续为名,拿走了刘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向刘某许诺15天之内就能办妥事情。 答: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取保候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取保候审分人保和财保两种。 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遵守强制性的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当事人不要通过法定机关以外的第三人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是什么难事。当事人被骗之后,应当及时的报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关于逮捕之后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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