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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
公证书是对事实的确认,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外公的子女在公证协议上签字也是放弃继承权的一种形式。你只能从签字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角度主张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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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争议的最大诉讼时限为20年,老大子女可以起诉。在本案中,89年老太太死,虽然未通知老大,但老大对遗产分配一直未提出异议,尤其是在92年房屋普查产证登记老三老四也没有异议,直至其去世。这当中并不存在什么特殊原因,致使老大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认定为老大放弃了财产的继承权,原来的公证仍然有效。老大死在老太太后,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利,其子女不存在代位继承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放弃继承权不公证没有法律效力。 规定是,死者死亡之后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在公证处,所有继承人可以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做公证。 之后,被选取继承人凭得到的继承公证书,去办理继承过户。
关于放弃继承权已经公证了是否可以反悔,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继承权的放弃虽为单方法律行为,但应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自放弃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后生效。于继承的放弃意思表示生效后,行为人不撤回其意思表示。如允许其撤回,对其他共同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影响甚巨,有碍继承关系之稳定。故如已为继承的放弃,虽仍在放弃的法定期间内,亦不得撤回。我国现行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但依最高法院的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公证机构不宜对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办理撤回声明公证,而应要求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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