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补办。 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
当事人可以综合本人无户口的原因,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参照如下办理户口补录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补办。 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证明以浙江省为例。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1、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2、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3、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4、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7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