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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的话您可以这样做:高空坠物使人重伤,不能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赔偿。比...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现在你因该清楚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找谁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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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关于“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的解决办法有:您可以直接要求二楼以上都要给予补偿“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二层以上住户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形下,应当平等地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楼房二层以上住户均有侵权嫌疑,在无法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该高空抛物行为应当视为二层以上住户的共同危险行为。”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王伟介绍,《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对高空抛物没有责任,否则,法律将推定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伤者可以将相关可能实施高空抛物的业主都告上法庭,如果他们拿不出无过错的证据,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高空坠物致死案找不到的回答如下:第87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该类案件中,使用过错推定原则,即需要由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例如:被高空坠落的烟灰缸砸伤,则应当举证证明当时家中无人或没有使用烟灰缸的可能等情节,否则即需要与其他“嫌疑人”分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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