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
关于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程序由企业向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提出改制申请,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作出同意改制批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03年底以来,国家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等文件。这些政策的陆续出台,标志着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意见已经逐步形
2. 2、经评估,公司截至到年月日:总资产元、总负债元,净资产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3、企业资产评估前后对比评估前资产状况:评估后资产状况 4、国有资产处置具体步骤4. 1、资产评估确认净资产4.2、改制费用确认4.3、股权转让价格确定 5、企业改制费用根据劳部发号文、对企业改制的精神及公司具体情况,预计公司的改制费用为元。明细如下: 6、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公司拟一次性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即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为。 7、特别事项说明 8、请求给予扶持的政策 9、方案的实施本方案需由部门对方案中数字部分审核确认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年月日
对于198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全民所有制固定工、1987年至1995年间无固定合同期职工和改制前合同没有到期的国有正式职工,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社部发[2003]21号文执行,即按本人改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地方另有规定的也可按地方标准执行;对于改制前合同到期的职工,改制企业不再与其续签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补助费,最高标准不超过其十二个月的实际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