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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费没有滞纳金。物业合同上的“滞纳金”,实际是合同关系下的违约金。 2、物业费违约金是指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而需交给物业公司一部分数额的金...
一、什么是物业费滞纳金 物业费滞纳金是指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而需交给物业公司一部分数额的金钱。 二、收取物业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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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 30天得0.003×300.09。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等差数列的前 N项和的公式是 SnN(A1An)/2,这里的 Sn是应付的滞纳金数,N是欠费的月份数,A1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n是欠费的最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NF,An0.09F,这里的 F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SnN(0.09NF0.09F)/2,化简得出 Sn0.045FN(N1)。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Sn0.045FN(N1)0.003F(N1)×T,T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 公式关键是 N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 N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 N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 48元,欠费是 1998年 4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 1999年 1月 19日,则 N应取 8,如取 9就错了,因为 1998年 12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该户滞纳金计算方法(0.0045×48×8 81)0.003×48(81)×19180.14元。如果有人对 N的选定感到麻烦,也可把 N选为欠费月数,则公式可改为:0.045FN(N-1)0.003FNT,对以上欠费户 N选为 9,应付滞纳金为:0.045×48×9(9-1)0.003×48×9×19180.14元。另外,如果欠费期间遇到管理费调整,那么可把调整管理费后的增加的部分用此公式计算出数字后再加上原计算出的数字即可。 2、滞纳金 SKN×0.003×T,即滞纳金 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上式既直观,且运算简便,开票据时,我们能充分保留原始数据,使业户一看就懂,同时又了解,T的确定也极其方便,若某户连续欠费 N月于 A日结清(每月按 30天计算),那么 T(N-1)/2×30A天。为了运算的便利,我们又可以知道滞纳金 SKN×0.003×(N-1)/2×30A,A为结算当月日期数。例某户管理费 80元/月,1998年 8月起欠至 1999年元月 10日结算,滞纳金 S 80×5×0.003×(5-1)/2×301084元,在开滞纳金票据的时,T的运算应省略,即在发票收款项目栏内写明的 80×5×0.003×70即可。同理,若欠费中途调整,上面公式同样适用,管理费差价为正滞纳金取加,负则取减。
逾期缴纳物管费每天按3%。收到滞纳金,收到房间15天后通知不收,万分之二向开发人员支付管理费。滞纳金是指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金,不按偿还期限偿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征收滞纳金的一定比例的金额,是税务机关和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实施经济制裁的措施。
拖欠物业费有滞纳金,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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