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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调解书应当按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第一,首部。首部应当依次写明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
调解书跟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对方不履行调解书,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所有费用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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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书没有盖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是由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其签收以后即生效。如果在签收之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不愿签收调解书,则调解书就不生效。法律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以及案件的调解结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再次起诉或上诉,可以直接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对方住所地、财产所在地与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启动执行程序,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
2011年7月1日,岳阳县人民法院第1号司法确认决定书新鲜出炉。 2010年8月17日,申请人刘某某与申请人吴某某因工伤事故发生纠纷,双方为赔偿款数额一直未达成一致,2011年6月30日,申请人双方向所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双方马上向所属辖区的新墙人民法庭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 受理申请后,7月1日,新墙人民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岳阳县法院发出了(2011)岳调确字第1号《确认决定书》,确认乡司法所做出的的调解协议有效。决定书同时明确,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来,岳阳县法院加强三调联动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依法及时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使矛盾纠纷真正有效地化解在基层,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也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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