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车辆驾驶执照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员驾驶执照原件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如果所有者不承认违法处罚,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提起诉讼。如果违反交通规则的当事人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阿克塞县交通警察队。地址:阿克塞县团结路59日。电话:0937-8872723。2、敦煌市交警大队。地址:阳关中路1729。电话:0937-8824083、8824167。3、瓜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地址:瓜州县渊泉街55号。电话:0937-5529122。4、金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地址:酒路99KM,200M。电话:0937-4419037。5、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列管理处。地址:酒嘉快速通道4公里。电话:0937-2601234。6、肃北县交通警察队。地址:肃北县巴音路1号。电话:0937-8121014。7、苏州区交通警察队。地址:肃州区盘旋中路13号。电话:0937-2613596。8、玉门市交通警察队。地址:新市区清泉西路6号。电话:0937-3351003。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