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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补助资金...
部队上交的养老保险的钱可以取出来。养老金必须在退伍后且达到退休年纪才能取出来。提取养老金,只能提取个人帐户部分,拿着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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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军队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一追随、军队前未就业、经批准追随、军队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二)追随、军队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追随、军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三)经批准追随、军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
根据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社保不得退保(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尚不满15年的可以退保)。但是有些特殊情况,还是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并把里面的钱取出来的。目前退养老保险仅限于以下情形: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针对于这几种的情况,是可以进行退保申请的,但是对于成功与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关政策的。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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