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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抚养费应该如何算?在决定赡养费的数额时,法院可以允许双方先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决定结果。如果双方不能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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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这些事实能够通过庭审调查的程序查明,具体操作时应着重调查以下三个内容: 1、是被抚养子女的人数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因为被抚养人数量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最终参照标准适用的比例也不同。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50%。 2、是抚养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被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都需要在庭审中具体查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须查明抚养人当年总收入的情况或是抚养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 3、是对特殊情况进行查明,如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需要对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以财物折抵抚养费的,需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咨询相关律师。离婚后,另一方除了负担抚养费,还应负担孩子相应的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至于另一方负担孩子费用时间长短应视孩子具体情况而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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