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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提问,给您作出如下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
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因为学校以外的人员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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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校方和对方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孩子的伤情、医药费及其他损失确定。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建议先协商借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较少的,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协助您主张赔偿,维护合法权益。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1、先做鉴定,确定赔偿标准。 2、如未达到伤残,原则上只能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本律师有成功案例);如构成伤残,还应按照深圳司法实践确定的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3、建议;必须要做伤残鉴定(给小孩一个交代)、注意调解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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