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去原告撤诉处理,被告不去,缺席审理判决,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有代理人的可以由代理人出庭。在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分原被告。原告由于各种情况...
不去原告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去,缺席审理判决,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有代理人的由代理人出庭也行。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分原被告。原告由于各种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不可以再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以上是行政复议对当事人影响吗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一、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一方不到庭的缺席判决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你好,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量刑公正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一【量刑公正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基本保障】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量刑是刑法原则的基本体现。量刑的公正性是维护刑法基本原则、体现刑法公平正义,确保刑法成为一项真正铁的法律。这是刑法的尊严保障。二【量刑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保障】由于刑法在所有法律中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性,对国家和社会秩序的管理具有强制性,在具有强大威慑力的同时,也注定了对社会的巨大影响力,所以,量刑公正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三【量刑公正是维护当事人基本权利的保障】由于刑法的强制性特点,对当事人(犯罪人)的人身权利具有巨大约束力,同时对整个生命过程都有前所未有的影响,点滴之差,谬之千里。这是刑法一个极其显著的特点。因此,量刑公正不仅可以起到震慑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而且具有教育当事人的作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725人已浏览
507人已浏览
5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