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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身份证可以异地补领,但有严格的限制: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
身份证到期,不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异地就可以办理;否则,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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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不一定。如果居住地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如果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现在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全国要到2017年7月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广西、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也不用回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
1.不是的 2.身份证可以异地换领,但必须符合条件且有严格的限制: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
不一定。在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地区,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就要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到2017年7月就可以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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