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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属于刑事,我国规定了公安...
程序上可行政复议,也可直接诉讼。关键是实质上是否处罚是否合法。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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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七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拘留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当然,是否暂缓执行,由公安机关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废止。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75条以及第96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提出申诉、控告,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
1、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服处罚,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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