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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案进行立案侦查,警方就会冻结相关资产和账户,并全力追缴赃款,在法院审判结束后将这些钱按比例发还给投资者。 《刑法》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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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或者集资者仍不能撤回集资的,参与者应当承担损失,不得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根据《禁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参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不得转移给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不参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债权债务撤回后,有剩余非法财产的,没收并当地上缴中央金库。在禁止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不能通过财政拨款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1,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2.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钱款不足以返还的各机关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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