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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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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迁移户口申请书等;去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申请户口迁移,并“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开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户口迁移证》;带上述资料,去户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迁移原因等)到迁入地市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出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和开具迁移证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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