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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法庭调查,就是法官调查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婚姻经过情况,以及现在婚姻出现的问题、双方对婚姻状态的看法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就座后,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书记员会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并向法官报告。之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比如,旁听人员不准随意发言,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拍摄等等,然后正式开庭。 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逐一核对到庭的当事人。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这些都是关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然情况的调查。 随后,法院会让原告陈述一下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一般原告会按起诉状的内容进行宣读。原告宣读完毕之后,法官会问被告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看法。即先问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一般如果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孩子及财产问题法院就不再作为重点调查。 如果被告有答辩状,法院会让被告宣读,如果被告没有准备答辩状,法院就会让被告陈述对于原告所述事实和理由的意见。当然了,一般被告肯定要说原告如何说谎、如何捏造事实、如何不对了。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主要关心的是当事人双方何时认识、何时确立恋爱关系、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双方何时因何原因闹矛盾、何时分居等基本情况。而对于谁是谁非,主要看当事人的举证。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对方的是非,其言辞再为可信,法院一般也不会采纳作为定案的依据。 如果在当事人的陈述中,法官认为有些事实还没有说清,可能会再主动询问当事人问题。而法官一般问问题都是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所问的问题一般也比较关键和重要,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重视,想好后再回答,不能过于草率。 法庭调查的最后一项内容,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提问。在有些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提问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一定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好这个权利。比如,在一起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原告主张分割被告名下的30万元存款。其实,原告根本不知道被告是否真的有这30万元存款,更不知道存在哪个银行,而只是根据双方的实际生活,推测出来的。但是,被告在答辩中,却称那30万元存款不是原、被告的,而是被告向其朋友、同事借来准备出国用的。被告这一句话可露了馅儿,这一句话即认可其名下有30万元的事实。原告律师不动声色,在相互辩论阶段就向被告发问,问了三个问题: 其一,在你名下的这30万是向哪些人借的 其二,有没有借条,如果有,何时出具的,以及这些借条现在何处 其三,出借人以现金还是银行转账方式借的款,现在这些钱存在哪个银行 连续问了这三个问题,把被告就给问乱了,被告没有想到问题会问得这么细,临时编都编不好,因为律师也曾说了,如果作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这个案件,最终以被告方让步调解结案了。 可见,抓住对方失误,向对方发问,打乱其部署和思想防线,有时候是很有用的。
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调查取证,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除外。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自家取证可被采信 如果破门而入,在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像机“咔嚓”摄下床上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很多法官对这样的取证是采用的,他们会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向配偶支付过错赔偿金。因为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在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当事人拿着照片四处张贴、散发,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公共场所取证有效 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因为在公共场所发生的行为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多收集证据组成证据链妻子看见丈夫和异性进了对方的住所或是到宾馆开了房间一晚未出,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能不能说明婚外情问题?证据调查员认为,这些只能是部分证据,还需要其他更有力的证据综合起来认定。因此受害方应尽可能多的收集间接证据,如与第三者交往的一些书信、互赠的一些礼物、电话记录、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买房或租房合同等,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同居事实,对打赢官司可能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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