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最高为37天。2、公安机关调查的事件,一般是10日,特殊情况下是14日,有逃亡事件。多次犯罪。涉嫌组织犯罪的是37日。检察院反贪局调查的案件,一般为14日特殊情况为17日。3、强制措施有五种拘留。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拘留。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嫌疑犯和被告人采取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7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