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供和使用水、电、气是业主与水、电、气供应商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根本无权对业主、电和气...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建议进行质量鉴定,查明究竟是何原因造成。如属于自然原因损害,且未过质保期,由开发商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如超过质保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2.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3.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1.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2.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3.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1、如果新房子各个房间的墙全部被漏水侵泡,可以的主张维修期间的租赁费用;2、开发商和物业扯皮你们可以自己聘请有资质施工单位维修开具正规发票,要求他们赔偿;3、开发商扯皮你们也不积极主动的想办法解决,也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多年闲置房屋,属于在扩大损失,可能要自己承担一部分的;4、按照合理适当的租赁房屋费用主张权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1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