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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关于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怎么办这个问题我有如下解释。 首先,此种情形下,小股东不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解散公司的诉讼,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穷尽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情形下才可以提起,该公司就解散事宜已经形成了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则公司解散的情形出现,小股东不能再起诉解散公司。 其次,股东会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公司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若大股东超过十五日仍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小股东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再次,因大股东占股70%,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若大股东重新形成股东会决议不同意解散公司,则公司解散的情形消灭。如果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条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由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债权和债务。在清理后,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时,如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转向特殊的破产清算。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在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后,即可按照方案来分配财产。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各种财务账簿。在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清算报告生效。将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至此,公司清算工作全面结束,公司清算实现了它的最终法律效力——公司人格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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