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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证明子女随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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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你老公举证证明或者法院查明你具有一下去情形,由父亲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仅抚养义务。(3)因其他原因无法或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 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上,你需要举证证明以下情形:(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子女原意随其生活;(3)具有抚养能力。 对于父母离婚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人民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各方面因素,如思想品质、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生活作风等,以有利于子女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关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判给孩子的母亲直接抚养,因为《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孩子的母亲不适合养育,否则可以由父母养育。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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