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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是处于特殊的时期,如果当事人怀孕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为了体现人道主义关怀,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是需要裁定监外执行...
符合下例其中一种情形的可以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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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是处于特殊的时期,如果当事人怀孕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为了体现人道主义关怀,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是需要裁定监外执行的。
服刑的最低期限是原判刑期的一半,现在服刑六个月,就是已经达到了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规定,应当减刑
监外执行由法院判决中直接体现,无需另作申请。有如下三种情况可以在判决后申请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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