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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想要孩子怎么办啊

2021-10-22
离婚想要孩子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问题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同意2岁以下的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的,可以允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母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孩子和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祖父母和祖父母要求孩子照顾孙子和孙子,可以考虑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的优先条件。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孩子的,可以允许。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建议:考虑到上述离婚当事人,如果想要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最好在1、离婚前照顾孩子,增加和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分居,最好和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照顾孩子4、如果自己有不习惯的话,必须马上改正5、如果自己没有工作的话,必须积极进行,寻找收入还不错的工作,但有一点是不要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有意识地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经十岁了,必须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能伤害孩子的意见,不能伤害孩子的意见。结果,离婚的孩子是双方的孩子,不养育孩子的人还有探视权,结果孩子18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个。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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