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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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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为30天,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日起30天后,双方可以自己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这里所称的“离婚冷静期”,应该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可长达60天。在这60天内,协议离婚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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