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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申请在本市同等地区之间将户口迁移至现住地; (三)符合本市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 (四)...
夫妻投靠 第六十九条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夫妻投靠。 (一)受理条件: 1、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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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户口面签是指当面签证,即申请人携带合法有效等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面谈及签字的手续。天津户口面签需要携带迁移证或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申报材料。
以下是天津市户口投靠政策: 原来的受理条件: 1、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三年以上; 3、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即,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房,年龄满35周岁和登记结婚满10年。 2017调整后最新受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 也就是说在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妇,今年就可以完成落户,2013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办理。 相比于之前要求结婚满10年,且双方年满35周岁的规定而言,新的投靠配偶落户政策放宽了申请限制,降低了申请难度,让更多人可以因此受益。 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①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字); ②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④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 ⑤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⑥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投配偶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 ⑦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⑧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办理户口责任书》应当包括“存根”和“回执”两部分,记载“申报人情况、申请事由、申报材料情况、办理时限、受理时间、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等内容;回执部分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据此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或者查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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