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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如果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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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时间可以超过37天。 除此以外,如果刑事拘留超过37天没有批捕的,属于违法羁押,应该立即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二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37天没有放人,说明批捕了,肯定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犯罪,不然是不会批捕的。【侦查阶段逮捕羁押一般为2个月】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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