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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已过户的一般不能解除买卖合同,但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申请撤销。 2、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取得的房产...
买卖合同已过户能否再解除,可以解除,但是个人觉得如果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儿的话,用不着解除,因为费用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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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交付,可以解除购买合同退房的有以下事由: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 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9.延迟办理产权证构成违约,应予以赔偿。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房屋买卖已过户能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买方需要返还房产,卖方需要返还购房款。 2.合同解除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以及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是才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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