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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效力有: 1、停止经营活动并且不再开展新的经营业务; 2、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3、清算完毕后,各项税费清偿完毕后,公司注销;...
解散的情形共有五种: 1、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通过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章程没有规定解散事由时,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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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二、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 4、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经过清算,最后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有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形式。一、自愿解散是基于的选择,是公司自治的体现,包括四种形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未形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而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在合并或分立过程中解散。二、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行政机关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而被迫解散。解散分三种:公司被吊销营业引起的公司解散因责令关闭公司不得不解散因公司被撤销引起公司解散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应股东申请,依法判决陷入僵局状态的公司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公司经营出现僵局的,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的解散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并经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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