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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撤案了就没事,否则还是有可能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2、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只有收到撤案决定书,才能表示案件结...
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撤回案件没关系,否则仍有可能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只有收到撤回决定,案件才能结束。《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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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终止后可以再次取保,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辟谣】取保候审必须通过律师吗?真相:非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取保候审不一定要通过律师。【提醒】取保候审解除的原因是什么?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如下:1。发现取保候审人员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也就是说,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的,取保候审解除。3、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的,主要是因为被保险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或者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满)消失而决定逮捕。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如果取保届满没有判决,且办理解除手续,那就说明没事的。否则,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同犯已经判过刑了,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一年多了,应该是没事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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