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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就商标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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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主要有四方面的证据: 1、权属证据:贵司的商标注册证及续展手续等。 2、侵权证据:侵权产品及商标、向工商或公安部门的投诉材料、侵权人的宣传材料等实物或照片视频,用以证明侵权的时间、范围、程度等。 3、损害赔偿证据:要求侵权人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证据。 4、侵权人情况:侵权人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 既然你们双方都没有注册,关键证据就是证明谁使用该商标在先了。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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