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6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743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