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骗取票据承兑罪是指通过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自然人和单位可以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自然人犯本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