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对贷款所有权。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为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5)使用其他诈骗方法足以使金融机构信以为真而作出错误贷款的行为,此项规定为涵盖性条款,凡是属于足以使金融机构信以为真而作出错误贷款的诈骗方法均是。数额较大是本罪的必各要件。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仅指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且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在我国经济逐步转轨的过程当中就导致经济金融领域内的犯罪活动近乎于猖獗,贷款诈骗罪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可是,通过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也能够有效的维护司法公正,在辩护词的这4个组成部分当中每个部分要阐述的内容都不一样,辩护理由会提前和犯罪嫌疑人沟通的。
骗取贷款罪顾名思义就是利用欺骗他人、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犯罪。本罪侵犯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