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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
在符合天津的户口准入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具体事先咨询天津的辖区派出所):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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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户口入迁条件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积分落户,第二种是人才引进。 第一种: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第二种: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1、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的外省市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0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 其办理程序概括如下: 1、提交材料: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 2、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人才市场)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 3、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材料; 4、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办理《准迁证》; 6、户口迁出; 7、报到落户即可。
天津市民市内户口迁移都是按照《户政管理政策、办理手续及身份证管理规定》办理。市内六区、环城区、滨海区之间的迁移,搬入新居凭房本、产权证或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夫妇迁到一处共同生活的,凭结婚证明、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办理;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之间的迁移,有居住条件的,且符合常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16周岁以上的还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两区三县(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县、宁河县、蓟县)本区县内和跨区县间户口迁移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应注意以下事项: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转移登记规定,一、市内转移第四十四条规定,公民离开户籍登记常住地长期居住,转移人或户主应立即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转移登记。第45条,由于搬迁和购买住宅,我市内6区、环城4区、滨海新区之间或2区3县之间搬迁户口,以下资料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住宅所有权证明书。转移人不是住宅主的,必须提供住宅主同意定居的书面证明资料和转移人与住宅主的亲属关系证明资料。与他人共享住房所有权申请定居的,应当按照一家一户的原则,所有共享所有权人共同提出同意定居的书面证明资料。第四十六条是我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和两区三县之间的夫妇、父母和孩子(外)祖父母和孙子之间避难转移,以下资料向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1)避难者和避难者居民户口簿、居民证明书()避难者和家里有权者的声音。(3)避难者和避难者。第四十七条是离婚户口从原配偶户口迁出,如果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亲属同意的前提下,没有人可以避难亲属成为家庭。二、搬迁市外第四十九条,因录取学生、毕业分配、工作调动、亲属避难、退休学等原因,需要将户籍转移到外务省市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处理(一)录取学生1、《居民户籍簿》、居民身份证2、《录取通知书》。(二)毕业分配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到达证书》。(三)工作调动或亲属避难(包括博士后录用)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转入地公安机关发行的《转移证》。(四)市大中专学生退学,休学,被开除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学校相关证明资料。注意:市民必须收到户口簿和转移证明书支付劳动费。请自己准备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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