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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机制,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
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地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二)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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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属于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还应当执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总额。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及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情况;(二)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规格要求;(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四)对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标段调整安排方案;(五)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六)投标担保的方式、金额;(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其送达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八)开标地点及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安排;(九)评标标准、原则和方法;(十)投标有效期;(十一)中标后招标人提供支付担保、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和金额;(十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特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相应的要求。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日,招标人应当在发售期内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文本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企业自主决策立项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不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企业章程和项目的特性,自主选择招标方式,但必须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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