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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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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5、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8、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其实到法院立案,如果你资料没有准备妥当,法院工作人员是会告诉你需要哪些材料的;但是你如果连最基本的你要告谁都不知道的话,ask.com小编就劝你请个律师帮你准备诉讼材料吧,如你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网站的律师为你解答。好了以上就是关于拆迁安置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的相关内容了,谢谢你的浏览。
(1)一般情况下,应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经过行政复议后再要提起的诉讼,可以向原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复议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3)如果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又可以向公民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4)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引起的行政诉讼,应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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