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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的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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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为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首次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人民法院应当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首先,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案件是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我们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原则,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侵权地点包括侵权地点和结果地点。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多个被告在不同地区的,可以向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时可以考虑方便行使权利、利于民事赔偿的原则选择管辖法院。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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