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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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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患者从卫生院里带到他私人药店里用药(当时卫生院还没有上班)(请问当时是什么时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患者到卫生院就医时,该医生值班且卫生院尚未到上班时间,所以该医生嘱咐患者到自己家里。他是以什么借口打发患者去的?患者为什么会去?(当时现场是否有其他目击证人)除了手术药品费用外,患者是否还交纳手术费等其他费用?是以什么名目,又交给了谁?以上的事实说明: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医生打着卫生院的旗号为患者治疗,那么本案就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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