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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无过错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应平均划分夫妻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困难。网络虚拟财产在评估其现实价值时无法确定具...
目前,并没有关于夫妻离婚网络虚拟财产怎么分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也并没明确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可以估值,双方可以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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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物能否定性为共同财产。 第一种观点是:从规定来看,网络虚拟财物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网络虚拟财物往往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比如QQ号,长期的使用使其已经不能与所有人相分割,所以不能随意把网络虚拟财物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物有时候却能产生实际的财产收益,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当然可以分割。 第二种观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传统的实物财产外,“吉利”数字的网聊软件号码,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宠物、角色等级与角色技能,网店的域名等虚拟财产,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特性,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夫妻离婚涉及虚拟财产,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
双方均无过错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应平均划分夫妻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困难。网络虚拟财产在评估其现实价值时无法确定具体价值,对网络虚拟价值的评估更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因此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只能采用以下方式: 1、夫妻双方有约定时可以按约定分割; 2、无约定可确定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评估后再进行划分。 另外,现实中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任一方在婚内所得的工资和奖金; 2、夫妻在婚内的生产或经营所得收益; 3、夫妻在知识产权所获收益; 4、夫妻继承或接受他人赠与所得的财产; 5、夫妻任一方以个人投资取得的收益。
目前,对网络游戏帐号及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对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法律也无明确定论。因此,目前公安机关尚无法受理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案件。游戏玩家发生了帐号和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事件,可直接与游戏服务运营商协商解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虚拟财产被盗案在我国已经有过几起判例,如果您证据确实充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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